成功案例|缓刑考验期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面临撤销缓刑风险,吴安妮律师最终争取存疑不起诉

承办律师:吴安妮 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
案件结果:存疑不起诉
【案情简介】
当事人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其因2023年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审查起诉。若本案提起公诉,当事人将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实刑,当事人幼子刚刚出生,一旦服刑,家庭将遭受重大冲击。而在案件初期,办案机关明确表示本案会提起公诉。
【辩护要点】
一、全面阅卷梳理卷宗,核对仓库库存、网店交易记录、当事人供述,确认当事人只实施下游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未参与复制、印刷。本案不应定性侵犯著作权罪,应当定性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结合案发当时的司法解释,涉案金额未达追诉标准。同时提出部分侵权复制品未鉴定、部分库存不属于当事人,应扣减对应金额。吴安妮律师据此提交《建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二、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第一个罪名难以成立后,拟变更为其前科犯罪判决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诉。吴安妮律师再次提交《补充法律意见》:当事人为一件代发模式,从未接触涉案侵权复制品实物;普通个体经营者难以识别涉案复制品上的注册商标;另案前科作案时间晚于本案,不能以后案倒推本案主观明知,现有证据不满足该罪主观要件,坚持无罪辩护。
三、指出关键证人证言多处矛盾,与客观书证冲突,证明力不足。同时提交当事人家庭情况,建议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处理带来的社会效果。
【办案过程】
检察机关接收辩护意见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终结后,办案民警还专门致电当事人表示案件将起诉。吴安妮律师顶住压力,坚持无罪辩护观点,持续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意见、沟通释法说理。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需进入审判程序,避免被实刑羁押。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办案小结】
本案属于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难点案件,需要扎实的刑事专业功底处理办案过程中突发的变更罪名、转换侦查方向等困境。吴安妮律师依托卷宗客观证据,精准辨析罪名界限,预判控方指控思路,多轮完整法律文书层层搭建辩护逻辑,最终实现不起诉结果,也体现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进行有效辩护的重大价值。
免责声明:案例结果基于本案证据,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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